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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发布时间:2020-12-11 18:24 |  来源:未知
  保险这个词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各种类型的保险公司也是随处可见,人们自我保护意识也在逐渐提高,相信大家对医疗职业责任保险也有所耳闻,只是有时候不太清楚,接下来咱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顾名思义,医疗职业责任保险就是因医疗职业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地医疗职业责任保险是指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同时承担对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医疗事故给付赔偿金的责任。既可由医生个人投保,也可由医院投保,保险公司承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医院及医务人员(即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那么,医疗职业责任保险重要性是什么?
 
  能够有效分散医生执业风险;缓和医患矛盾;推进医学新疗法、新技术、促进我国医学科学的发展以及提升我国医疗的整体水平:
 
  (一)对于医疗机构以及医疗行业来说,投保医疗职业责任保险首先可以转嫁执业风险,减轻财务负担。
 
  (二)对保险公司而言,开办医疗职业责任保险有利于拓宽业务领域,增加经济效益。
 
  (三)对社会发展而言,医疗职业责任保险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发展医疗职业责任保险还有利于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目前医疗职业责任保险发展,存在哪些问题?医疗职业责任保险
 
  1、医疗机构投保积极性不一
 
  大型医院的医疗收入较多,有足够的资金处理医疗纠纷赔偿,目前国内医疗职业责任保险产品的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一般最高500-600万元,而对应的保费可能会达到300多万元,甚至有些医院的保费接近保额。
 
  因此,此种情况下的医疗职业责任保险对大型医院的风险损失转嫁作用有限,医院投保不积极。
 
  对小医院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而言,其医疗收入较少,医疗纠纷赔偿能力较弱,医疗职业责任保险对此类医疗机构的风险损失转嫁作用较大,医院投保积极。
 
  2、保险公司承保积极性不一
 
  一方面是,不同的保险公司对于医疗职业责任保险的承保政策不一。大型保险公司承保积极性相对较高。由于赔付的压力,小型保险公司的承保积极性相对较低,有些保险公司甚至不涉及该项业务。
 
  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对于不同的医疗机构承保积极性也不一样。二级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集中了大量的医疗行为,属于高风险标的,保险公司往往承保积极性不高,而对于二级以下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属于低风险标的,保险公司承保积极性较高。
 
  3、人民调解制度不成熟,制约医疗职业责任保险的快速开展
 
  对于医疗纠纷来说,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是解决了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而医疗职业责任保险是解决了医疗纠纷赔偿资金来源。两者是流程上的对接,又相互作用,相互结合,才能发挥新型医疗纠纷处理制度的优势和作用。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势必会影响医疗职业责任保险的发展。
 
  最近几年,医疗职业责任保险虽然还不完全适合目前国内医疗行业的实际情况,但其在发展的同时也在不断完善自身体制,并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进,相信医疗职业责任保险未来一定会发展的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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